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虾夷(1/1)

再过了片刻山麓上,村落中便燃起冲天大火,明军不耐烦挨家挨户的清剿,便放火烧村,厄运将领到了格雷班人头上。此事倒也十分公平,这个族群一向以烧杀掳掠为生,弯刀下死去的亡魂无数,如今被

明军烧杀了,算是报应。

入夜,山林大火仍在熊熊燃烧。格雷班人在黄金之地建立的大型村落,付之一炬,山麓上明军仍在不停的仍火把,冬天放火烧不旺,尽是烟,却足以将土蛮人从木屋里,从老鼠洞里熏出来,外头,便是一队队举着火铳,提着刀的骁勇辽

骑。

河谷中,明军早早安营扎寨,以马匹冰块组成围墙,抵御风寒。面前篝火熊熊燃烧,马灿将一双修长却长满老茧的手,在火上烘烤着,他对两侧山麓上的大火,浓烟视而不见,他不关心这是个什么部落,又或者是个什么汗国,他心中所思所想便是滑子损坏了一些,要

尽快打造修补,不能耽误了行军速度。

至于行军路上顺手收拾的这些土蛮,随他去吧,疲惫的明军连那堆叠在一起的尸体也懒得处置。

深夜,山林大火熄灭了。喧闹平息,寂寥的河谷中静谧无声,数月之后春暖花开,那尸体便会化作肥料,那光秃秃的树干又会生出枝桠。这黄金之地的土地将会更加膏腴,茂密的植被将会更加繁茂,那山林会被行走的珍奇野物重

新占领,或许许多年后,会有一队明人沿河而下找到这里,繁衍生息建立自己的村落。

两日后,清晨。

在河谷中烤着火,完成休整的两万明军再次动身,扑棱棱,十余只信鸽冲天而起,传递消息,此时辽骑主力距河谷出口不过百里,旦夕可至,出了河谷便是一马平川的俄罗斯草原。

同一时间,南线。矮小敦实的山下孝明抱着一杆火铳,恭恭敬敬的站在路边,艳羡的目送一队巡兵经过。那队明军巡兵骑着高头大马,威风凛凛,那高大的战马竟然长的比他还高,让他心中憧憬着,做着有朝一日能骑上这

样的威武战马,纵横驰骋的美梦,那就此生无憾了。山下孝明是虾夷人,也就是世代居住在倭国北海道的土著,在倭国历史上属于还没开化的野人,一向被倭国人视之为蛮夷。然而虾夷人有自己的语言,习俗,将自己看的极为高贵,一向将自己视之为北海

道的主人。孝明是主动请缨来前线参战的,和八百多名虾夷少年一起,在京都接受了三年的汉化,军事教育,便在家中长辈的叮嘱下,抱着铳,扛着刀,远渡重洋往前线参战。大明丰城侯李承祚下令开发北海道,这

八百土著少年就是成果,也是陆续派往前线参战的头一批土著部队。

以夷制倭,这是李承祚琢磨出来的一条妙计。这位大明侯爷开发北海道,将当地土著尽数收入麾下,发武器,汉化,然后成建制的派往倭国南方平乱,或维持治安,并且虾夷人干的很不错。这个土著民族世代蜗居在孤岛上,世世代代抵御着倭人来自

南方的进攻,与倭人算是深仇大恨了。如今一朝得志,虾夷人在明军铁骑大炮威胁下,很痛快的服了软,老老实实投奔了大明的怀抱,竟然还得到了大明的鼎立支持。又给武器又帮忙训练部队,这让土著们喜出望外,终于瞧见走出荒岛的希望

了,那还不对大明,对李侯爷感恩戴德么。这些土著整营整营的派到南方,辅助明军治安部队的平乱作战,杀人杀的比明军还狠,如今,虾夷士兵已经成为倭国南方平乱的主力,并且有了一个霸气的绰号,熊军,因虾夷人以熊作为图腾而得名。这

些熊兵世代居住在冰雪覆盖的北海道,尚未开发的林海雪原中,极擅长冬季冰原作战。与霸气的图腾恰恰相反,虾夷战士身材比倭人还矮,那是有多矮呢,形如猿猴,体毛繁茂,远瞧着便如同一只大马猴。然而却不要小瞧了这些土著,这些人在冰天雪地里出生,光着脚仍可在雪地上健步如

飞,部族中的成年战士身手尤其矫健。

年前崇祯皇帝大寿,丰城侯有意卖弄,弄了一队熊兵去南京祝寿。一个形如猿猴的虾夷战士,当着南京文武百官的面,表演了一出徒步追健马的好戏,在南京城中轰动一时,蔚为奇观。

如此,北海道熊兵的敏捷,矫健可见一般,经过军事训练后用作斥候,尖兵

,屡有奇效。南线告急,丰城侯便突发奇想,派了经过三年训练,教化的精锐熊兵来助战,那自然是用作夜袭用的。这些熊兵可是夜袭战的好手,因身材矮小,身手矫健是极难发现的。

目送那队训兵远去,孝明才抱着比他还高一截的鸟铳,进了大营。他的营账和倭军编在一处,李争鸣忙的不可开交,早将这八百熊兵给忘在脑后了,军械司草草将熊兵归入倭军序列,也不管不问了。孝明跟随倭军打了一仗,还没等冲上去就全线溃败了,还死了几个人,

这样满脑子替部族露脸,争取荣耀的孝明很生气,却又无可奈何。粮食,军械,女人,还有侯爷的器重都是靠战功换来的。这是临幸前长辈们的叮嘱,虾夷人还是很有觉悟的,大明凭什么支持虾夷,还不就是看中了战士们能打仗,不怕死,敢杀人么,这点觉悟还是有的

。入营,孝明抽抽鼻子便嗅到了强烈的酒臭味,满营都是东倒西歪的倭兵,也不知从哪里弄的酒,成天喝的酩酊大醉。自打前线惨败而归,倭军就变成这个鸟样,自暴自弃,上官也似乎遗忘了这支伤亡惨重

的败军,索性不管不问了,除了每天都有军法司的骑队来走一圈,抓走几个喝酒闹事的倒霉货。

“蛮夷!”孝明抬腿迈过一个四仰八叉的醉鬼,他的汉话还不算流利,却足以表达心中的鄙夷,这就是一伙丧了胆气夹尾巴狗。孝明可是以大明子民自居的,忠诚的大明子民,不屑与这些畜类为伍。